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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之初性本贪 (三字经修订稿注解)
为了教五岁半的外孙目达,《修订三字经》在章氏《重订三字经》的基础上于1993.9.2完成,其中改了40多处,又增加156字。修订的目的是试图解决原文中存在的下述三个弊病:一重文轻工;二重男轻女;三重官轻民,更有甚者说农民起义是流寇。事隔九年,近日打印前又做了些改动,其中最重要的改动是性善改成了性贪,需要说明,这不是我的独创。这一观点的论证请阅三字经注解第一条【人性贪】 【人性贪】:人性善恶,自古以来争论不休,原因就是对人性这一概念界定不同,各说各自的理儿。这里,我们不必仔细推究古人关于性善性恶的是非曲直,只着重从心理学的角度,谈谈这个问题。可以认为性善性恶都是“我”字的体现。现代心理学、超心理学对我字研究的相当深入,把我分为自我、超我、本我等,号称三我。 自我表现为贪吃贪色贪玩贪生怕死,是后天生存意识,是自然属性的东西,属于显意识,无伪装,体现一个“私”字、“贪”字。超我是强化的后天意识,是社会属性的东西,它是人的道德观念的外在表现,体现一个公字、舍字。由于道德规范社会法律较长期的约束,带有某种负罪感形成的道德观念,不情愿的将自我隐藏了起来,人们把超我这种外在表现或者说是表演定义为善并加以彰显。这种超我的表现,其他动物一般是不具备的,但,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善是伪装的,虚伪的。因此,从本质上讲,超我是化了装后表演的自我。本我原本无善无恶,毫无伪装,自性如如,属于先天潜意识。一个正常的人只表现出自我和超我,无本我的外在表现,一旦个别人有所表现,则趣向回归,即所谓大彻大悟者。这样人在科学昌明的现代极易被人误解,往往被社会视为不正常的人。不过,瑞士医学家方迪教授认为现代这类不正常的人就是未来人类的雏形。 人生之初,大多是本能本性的表现,为了个体生长仅表现为贪吃而已。这个贪吃的贪字不能说是超我所体现的善,也谈不上是恶,它本是个自然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外界环境的影响,知识的注入,强化了后天意识,于是乎人与人之间性善性恶的外在表现就有了差异。这种差异的大小取决于三我之间的比例。 自我成分大者表现为自私贪婪,除前述种种表现外,还有贪名贪利贪权贪财等无穷的欲望。这种贪欲之心在人际关系中,时常演化为明争暗斗,费尽心机,不择手段,违法乱纪。这就是所谓恶。 社会立法的目的,就是为了限制人们这种由于贪得无厌的行为而引起的不良后果。 西洋教义说:人的本质有限而人的欲望无穷。人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能本性,就是以贪字为中心的吃、性、贪、占四个字,这四个字就是由自我这个角色表现的。佛教道教为僧人道士制定的各种戒律,说到底戒的就是自我表现的贪字,其目的就是通过戒贪这一手段,从淡化自我的种种欲望起步,以期达到本我显现的境界,此谓之修炼有成。儒教的子曰,其深意鲜为人知,就一般理解的表意来说,也是强调对自我的种种约束。在这种种约束中,也有个贪字,例如,子曰:戒之在得。曰的是什么呢?曰的是戒贪。但,它的目的是把自我导向超我,成就所谓德高望重的人。这也是三字经作者的初衷,所以,作为启蒙教材自问世以来倍受历代儒家的推崇。这一点同佛道两教是不同的,也是所谓出世入世的分水岭。 不同的历史时期,不同的社会,不同的党派超我的表现是不同的,在我国目前超我成分大者,表现为具有大公无私舍己为人自我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。这样人就是社会公众的楷模,是道德高尚的人。这就是所谓善。从前有所谓“狠斗私字一闪念”的说法,私字就是自我那个贪字。怎么斗呢?就是以公字斗私字,以舍字斗贪字,以善字斗恶字,以超我斗自我。实际上,这种内心是非冲突现象,人人俱有人人常有,可见,人的一生大多生活在自我与超我的矛盾之中。儒家讲的仁义礼智信及伟人提倡的为人民服务等,都是社会属性的一种导向,导向善的一面,导向超我境界。这都有利于当时社会的安定。 本我成分大者虽属极少数,在现代一般不被社会接受,自制能力差的人将进入精神病院,自制能力强的人或遁入空门,或隐迹在人海之中不为人所知。 总之,人生之初,性原本无善无恶,随着时间的推移,而自我的那个贪字却自然而然的贯穿人的一生之中。若表现超我那个不贪的善字并非易事,是需要时刻努力的,所以,有人说“人之初,性本贪”到也属实。据此,笔者将三字经中前几句也做了改动。但是,由于对人性这一概念的界定不同,会得出不同的结论,所以,这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,加之,这里又着重从现代心理学的角度加以剖析,故所改动之处纯属一家之言,供读者参考。 另,人性善说虽然有争议,但,这是古来传统的说教,也许有人认为上面的讨论会引起不良的社会效应。这种担心我认为是不必要的。当你面对古往今来,面对社会现实观察人生百态的时候,一个不带偏见的人会感到这不过是实话实说而已。贪是人的本性,它是由人的本能决定的,人有吃的本能就决定了贪的本性,人有性的本能就决定了占的欲望,子曰: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。好美色胜于好德,孔子感叹的正是人的本能本性,是个正常现象,不足为奇,大家都一样,豁牙子吃肥肉——肥(谁)也别说肥。 说句迷信的话,上帝(你若感到这个词儿不中听,可以理解为自然或时间)造化人时就加了这个遗传密码,毫无办法,可以设想人若没有贪占的本性,他在社会上就难以自立。你若是懂点哲学,可以毫不费力气地贴个“唯心”标签说:这同性善性恶一样,是先验的人性论。但,贪是个存在,是个事实,自认为唯物者你想过没有?不承认事实叫什么?那正是唯心。至于贪与不贪?贪多贪少?贪什么?这一要看有没有机会,二要看三我的比例。就拿官场贪财这一点来说,对于自我成分大者只要有机会,那将是小官小贪,大官大贪,古今中外莫不如此。这究竟是为什么?!面对着人类这个社会现实,许多人感到迷惑不解,与其说停留在原有的认识水平上,不如把这个问题说清楚,让人们认识这个活生生的现实,时刻提醒自己,警惕贪字,淡化自我,自觉接受社会道德和法制的约束,做个平常人。这样一来,关于社会效应问题难道还需要担忧吗? 或曰,你这番议论听着怎么那么陌生呢?! 答:有不陌生的,那是世俗之见。其实,许多问题在修行学中均另有深解。不过,那可是哲学禁区。 禁区又如何? 行人止步哇!
(以上是《三字经》 修订稿注解 第一条,是 1993.9.2 修订 , 2002.8.14注解 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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